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发[2012]第39号文件将我公司列入四川省2012年度强制性清洁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文件要求名单中的企业在9月中旬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开展的基本情况报属地环保局,今年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工作。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其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的能源、原材料;保持清洁的生产过程;产出清洁的产品(包括无形的产品——服务)。
此次审核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和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要求。
由于此次审核为强制性审核,文件中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我公司不具备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资质,必须委托咨询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9月份,生产安全部按照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成都市环保局公布的14家咨询机构中符合我公司专业范围的咨询机构进行了邀标、投标,最终确定由实力雄厚的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省环科院)为我公司此次审核的咨询机构。该公司将在10月份到公司展开具体审核工作程序。